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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文写作] 老秘答平级行文何时用“意见”或“函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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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秘书 发表于 2011-10-15 07:20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 
公文写作培训班
网友问题:" n6 V* N6 ^/ g; w9 B

' }- k6 n. O7 e$ a3 g& y" K同是平级行文,在什么情况下应用平行的“意见”,在什么情况下又应当使用“函”?
1 ~5 O* u, d- h2 n( \
5 k5 c4 r7 s4 v( s9 h. y, l老秘回答:
$ @; H+ F" v+ T4 s# i! r2 x* ^0 M- E' |
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行文,对涉及的某一主要问题所提出的见解和处理办法,如属供对方参考而不需要回复时,应用“意见”;如需对方回复时,则要用“函”。
8 C+ o6 w: y- z: v/ J
标签:行文意见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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